福建浦城法院诉非联动巧解 “池鱼”之殃


(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思 陈凤梅

“如果不是法官和调解员不遗余力地化解矛盾,我现在还为赔偿争执,哪里有心思做生意。”日前,在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浦城县工业园区某清洁公司负责人与另两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

事故发生在2022年10月18日,清洁公司仓库突发大火,火势蔓延至隔壁酒行、家具店仓库,造成两家企业所属仓库货物全部烧毁。灭火后,灾后受损的赔偿事宜也被摆上了桌面,但各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随后,酒行、家具店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火灾发生在园区,承办法官当即启动诉非联动机制,与特邀调解员、园区管委会安全站负责人组成调解团队着手解纷。

经沟通,调解团队发现症结在于各方对事故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以及两家被烧毁仓库损失数额存在争议。既然找到了破题点,为尽快解决纠纷,恢复各方正常生产经营,法官与调解员立即展开诉前调解。

根据归责原则,清洁公司仓库出租方对该损害的发生应当承担责任。法官与特邀调解员走进火灾现场勘验,联系各方当事人明晰火灾发生原因,确认财产损失情况,就火灾事故案件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损害赔偿范围等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用法、理、情对两家受损公司的不合理诉求进行修正,劝说引导各方相互理解、互相让步。

经过一次次地将各方意见揉碎重组,法官让当事人认识到案件中自己所处的地位及利害关系,最终明确了损毁物品的范围和金额、责任主体等,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清洁公司同意分别赔偿酒行、家具店各项损失18万元、15万元。清洁公司厂房的出租方因存在消防疏漏,亦各赔偿酒行、家具店12万元,该起纷争终于圆满“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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